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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全面注册制下 首批主板IPO企业将于3月13日上会

    全面注册制下首批11家主板企业即将上会。3月6日晚间,沪深交易所披露首批主板IPO企业平移后的审核会议。3月13日,上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将召开5次审议会议,分别对5家主板IPO企业进行审核;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将召开两次审议会议,每次对3家主板IPO企业进行审核,总共6家。

  这11家均是在2月20日首批从证监会平移至交易所的主板IPO企业,在平移前的在审状态均处于预先披露更新阶段。目前,上交所共有7家主板平移企业已问讯,上交所即将审议的5家IPO企业均处于已问讯阶段,另外两家也即将在3月14日上会;深交所3月14日也将有3家企业上会。

  首批沪市主板将上会的5家IPO企业分别为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家公司的拟融资金额分别为12.54亿元、40亿元、6.75亿元、8.5亿元、4.7亿元,合计规模为72.49亿元。

  深市主板将上会的6家IPO企业分别为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南昌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6家公司的拟融资金额分别为15亿元、6亿元、60亿元、4.34亿元、11.54亿元和6.6亿元,合计规模为103.48亿元。

  根据《关于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相关审核工作衔接安排的通知》,沪深交易所将基于主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在审企业在证监会的审核顺序和已有审核成果,按照注册制审核程序和规则,开展审核工作。

  具体来看,对于证监会审核过程中已通过初审会但尚未经发审委审核通过的,沪深交易所将依据证监会的受理顺序和审核成果接续审核,在初审会意见落实后安排审核会议和上市委员会会议审议。对于证监会已反馈意见但尚未召开初审会的,沪深交易所根据证监会的受理顺序和审核成果,继续推进发行上市审核工作。对于证监会已受理但尚未出具反馈意见的,沪深交易所自3月4日后的20个工作日内发出首轮问询。

  根据注册制下的发行上市审核规则,在上市委会议阶段,上市委员会召开审议会议,对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出具的审核报告及发行上市申请文件进行审议。每次审议会议由5名委员参加,其中会计、法律专家至少各1名。

  交易所结合上市委员会的审议意见,出具发行人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的审核意见或者作出终止发行上市审核的决定。对于交易所作出的不予受理、终止审核决定,发行人提出异议的,交易所进行复审,提出复审意见。

以上报道转载自“金融时报-中国金融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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